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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被保险人:

以下是有关理赔的一般程序与说明、理赔所需基本文件与出险通知,谨供您参考。如有不明之处,敬请来电洽询本公司理赔服务人员。

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部敬上

电话:4006155156
公司总机:8610-84547799
传真:8610-84547766
电子邮件:ClaimBJ@Zurich.com

  

理赔一般程序与说明

一、及时通知

保险事故发生后,请立即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原因、损失情况、保险单证号码、保险标的等事项,以最快的方式通知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下简称苏黎世),随后将填写完整的出险通知传真至苏黎世。

        电话:4006155156
        公司总机:8610-84547799
        传真:8610-84547766
        电子邮件:ClaimBJ@Zurich.com

二、证据保留

  • 在苏黎世或苏黎世委托的公估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,请务必保留损失情况。
  • 请及时对损失情况进行拍照记录。
  • 如事故存在第三者责任方,请将损失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方,不得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损害求偿权利。

三、损害防阻

采取必要的紧急抢救措施,防止损失扩大。

四、接受检验

当苏黎世或苏黎世委托的公估公司在检验受损保险标的时,请积极配合,如实陈述您所知道的情况并提供协助,以保证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地查明,并确认损害程度和范围。

五、提供单证

请根据有关法律和保险合同的约定,提供苏黎世或苏黎世委托的公估公司所要求的理赔文件,以利损失确认与计算。

六、支付赔款

对于确属保险责任的事故,除有特别约定外,苏黎世将在达成保险损失赔偿协议后10日内,支付赔款。

七、代位追偿

如事故存在第三者责任方,请在领取赔款后签署权益转让书或代位求偿书,将追偿权转让给苏黎世,并提供必要协助以利苏黎世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。